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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新闻稿件投稿须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18

1.所投稿件文字应由相关部门或院系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宣传的相关同志审核签字,对稿件的真实客观性(尤其是人物、机构、数据等重要信息)负责。

2.涉及学校主要领导的新闻稿件,需经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审核。

3.关于教育教学方面成果和信息的新闻稿件,报教务处(本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研究生)审核。

4.关于科学研究方面成果和信息的新闻稿件及学术预告,报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科学)审核。

5.关于外事活动的新闻稿件,需经国际合作处审核。

6.投稿邮件的标题以“单位名称+新闻标题”命名,邮件正文中请注明投稿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所投稿件图文分离,均以附件方式发送,确保所投新闻图片清晰。

8.我部将根据规范要求和实际需要对来稿进行适当修改,涉及重要信息的核对将联系相关单位负责人。

投稿邮箱:hbuxmtzx@163.com

联系电话:0312-5079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