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河北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字〔2021〕50号),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在职教职工(含师资博士后和全职特聘教授),以及各单位临时聘用从事教学、教辅、行政、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报
教职工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行为十项准则》做好个人师德师风总结,填写《河北大学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附件2),认真阅读《河北大学教师遵守师德承诺书》内容并签名承诺(附件4)。
(二)基层党组织审核
各基层党组织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河北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有关要求,依据教师个人师德总结、现实表现,拟定考核等次。
(三)学校审定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根据各基层党组织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组织审核确定师德考核结果,并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通过。
三、工作要求
1.师德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评聘、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的首要条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请各基层党组织于2025年1月15日前将《河北大学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及《河北大学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经基层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主楼1312房间),若有不参加考核人员,需附详细情况说明。同时将《河北大学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到:jiaogongbu@hbu.edu.cn,邮件命名格式“基层党组织名称+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
3.师德承诺书(附件4)由各基层党组织放入教师师德档案。师德考核结果确定后,学校和各基层党组织将《河北大学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放入教师人事档案和教师师德档案。
联系人:卞雪梅
联系电话:5077384
附件:
1.《河北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2.《河北大学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
3.《河北大学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
4.《河北大学教师遵守师德承诺书》
河北大学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