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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师德问题线索受理须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05

一、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312-5077384

电子邮箱:jiaogongbu@hbu.edu.cn

二、受理范围

河北大学全体教师,在我校就职期间有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河北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所列的师德失范行为。

三、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一般以书面方式提出,应写明举报人本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以及联系地址,写明被举报人姓名、失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失范行为的基本情况等,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以便联系、查证。

(二)依规受理举报。学校按规定受理教师有违反师德的举报,反映受理范围外的问题,请向相关部门提出。对投诉举报事项已处理,举报人在无新证据或者新线索的情况下就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不予受理。

(三)依法依规举报。举报人应承诺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夸大、歪曲、诬告、捏造等。如有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