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我校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主楼广场LED显示屏)的重要作用,展示学校形象、宣传办学成就、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师生员工,同时保障信息发布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订如下规定:
第一条 信息发布内容
(一)党和国家重大活动的转播;
(二)党和国家重要活动、重大节日的庆祝标语和宣传标语;
(三)学校宣传片和重点工作专题片;
(四)学校风光、特色校园文化活动图片;
(五)学校重要新闻、重大事件通知公告;
(六)重要学术报告、讲座预告和教育教学信息;
(七)就业信息及重要专场招聘会预告信息;
(八)服务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其他公共信息;
(九)经审批可以发布的其他信息。
第二条信息发布要求
(一)发布信息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宣传方针、教育方针,积极宣传学校重要信息。
(二)发布信息内容正面、健康,确保信息准确、真实。
(三)视频要求主题明确,影像清晰;图片要求主题突出,清晰美观。
(四)不得发布违法违纪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信息;不得发布涉密信息;不得发布来源不明的新闻信息;不得推送商业性广告信息。
第三条信息发布程序
(一)各单位申请发布信息需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河北大学多媒体信息发布申请表》(见附件)。
(二)申请单位要对发布信息严格审核,发布信息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三)各单位审批后的发布信息及时交党委宣传部,核对无异议后按重要程度排序进行编辑发布。
联系人:赵轩毅 联系电话:5079440
申请表纸质版交至:主楼710室
发布信息电子版发送至:hbuxmtzx@163.com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5月26日
河北大学多媒体信息发布申请表